今天谈了一笔生意,原因是昨天整衣服的时候,突然经搭错一下,看到那件有点大的三叶草。。。然后在学校论坛上发帖200出了,然后想通了,觉得如果我妈知道,一定揪我耳朵,原价680,居然200出了,可是。。。^_^,这个不能说,有点罪恶感啊。。。期间看回帖有人说50,我个大太阳,你不去抢啊,这不侮辱我人格和智商嘛,我宁愿捐校红十字会的!于是想,大归大也可以穿的,去年去上海买的,一直没怎么穿,所以一直很新,吊牌和专卖袋子都还在(不可思议),想想应该没人要的,想不到。。。今天就有一个人联系我说他要,我那个郁闷,我刚刚不想卖啊,是个大四学长,快离开学校了,所以以后碰到他穿着这件衣服出现在我面前的尴尬概率应该很小。。。也算是给大四学长的一个纪念(自己都佩服自己找这个理由,送给人家才是纪念嘛,可是人家又不是贪你这么点便宜),于是,决定明天给他送去,他看上就算是缘分,看不上更是缘分,就这么着了。
可是心里还是有点不舍,自己是个念旧又贪新的人,以前用过的东西,就算没用了,也不会扔的,幼儿园的书都没舍得让我妈卖了,几乎小学的每个铅笔盒都还在,杯子用了6年,还在继续,初中的被子在大学我还盖着,鞋子穿破了,就让他在那里贩黄,僵硬,很多很多我都留着,或许遗忘了,但是某天的整理,或许会勾起我的遗憾和怀念,那些唏嘘温暖吧。。。
PS:以后坚决不卖了!


